六盘水市开展水产养殖执法检查
 
2018-04-20 13:51:39跳转至电脑版

 为加强产地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,严禁水产养殖场(户)使用硝基呋喃类、孔雀石绿等禁用兽药,全力推进质量兴渔、绿色兴渔、品牌强渔,根据《省农委办公室关于印发〈贵州省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〉的通知》(黔农办发〔201860号)精神,六盘水市渔政管理站联合六盘水市兽药饲料监察所于412日至17日期间开展了全市水产养殖执法检查,对六枝特区强农水产养殖有限公司、水城县赋益鑫种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、六盘水盘州顺风种养殖有限公司、盘县红庄特种鱼类科技养殖示范场、天合农业科技有限公司、盘县旧营荷花塘大鲵养殖场等7家重点养殖场(户)进行重点检查,加强对养殖场(户)建立健全《水产养殖生产记录》、《水产养殖用药记录》和《水产品销售记录》等养殖档案的督促、检查、指导工作,严禁养殖场(户)在生产中使用硝基呋喃类、孔雀石绿等各种禁用的药品、饲料添加剂。检查中未发现被检查单位储存、使用硝基呋喃类、孔雀石绿等各种禁用的药品、饲料添加剂,但存在《水产养殖生产记录》、《水产养殖用药记录》和《水产品销售记录》不全的现象。feG贵州163_163贵州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网_163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_贵州163网

检查后,检查组向各养殖单位提出几点要求。一是严禁储存、使用硝基呋喃类、孔雀石绿等各种禁用的药品、饲料添加剂;二是加强养殖生产管理,健全《水产养殖生产记录》、《水产养殖用药记录》和《水产品销售记录》,做到养殖水产品可追溯;三是加强安全生产管理,在养殖池塘显著位置设立“禁止下水游泳”警示牌,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;四是严格执行休药期制度,未达到休药期的水产品禁止销售。feG贵州163_163贵州事业单位考试信息网_163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_贵州163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