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简章》有关规定,按笔试、计算机测试、面试总成绩依次排序,经体检、考察合格,拟递补聘用胡汝静同志为我院劳动合同制工勤人员,现将拟聘用人员有关情况予以公示,接受社会监督。公示时间:2019年4月18日至2019年4月24日。
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
序号
报考职位
职位代码
姓名
性别
毕业院校
专业
准考证号
笔试成绩
笔试折算成绩
计算机测试成绩
计算机折算成绩
面试成绩
面试折算成绩
总成绩
体检
结果考察
结果
1
法官
助理01
胡汝静
男
山东政法学院
法学
010070
54.00
16.20
57.50
17.25
82.33
32.93
66.38
合格
合格
2019年4月18日